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汛期将至,为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安全度汛,现就做好我市学校汛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汛期是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把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汛期安全“一把手”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防汛备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针对汛期校园安全形势,早准备、早部署,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二、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各地各校要立即对学校校舍、围墙、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可能因暴雨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确保万无一失。特别是地处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带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风险隐患的巡查排查工作力度,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当前,学校及校园周边在建工程较多,各地各校要在做好广大师生安全教育的同时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汛期施工管理,严密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
三、要加强师生汛期安全教育。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将防汛、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宣传防汛、防溺水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汛期学生的安全工作。
四、要完善应急防范和处置措施。各地各校要针对夏季特别是汛期多发易发的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特别是临近大、小凌河及各水库、尾矿库的学校要积极协调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工作,确保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同时,要严格落实24小时干部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对因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以及发生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朝阳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6日